区属各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的《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我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市卫健委安监处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区统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重点任务
区属各医疗机构要认真梳理2021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要明确责任、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确保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1.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2.纳入全系统所有干部必学内容;3.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开展培训;4.在“安全生产月”、“白山松水安全行”、“进机关、进医院”等活动中必须有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内容,不能少于3次。
(二)落实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1.依据省卫生健康委编制的《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检查标准(暂行)》,督促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继续深入推进《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医疗机构科室人员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打通“最后一公里”,使全体人员都能明确消防安全岗位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3.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大培训暨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活动,强化基层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夯实全系统防范处置火灾风险的基础;4.继续推动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医疗机构加大安全投入,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5.推动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日巡查、月检查、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前的检查工作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建立和实施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6.持续推进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提升医疗机构安全管理水平,2021年3月22日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应完成自评工作,并上报自评表,4月份开始,市卫生健康委开展标准化评定工作。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1.查清危险化学品底数。对涉及卫生系统的8种典型危险化学品实施严格监管,做到底数清、数量明,建立存储分布一张图、管理使用一张表;2.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制定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3.指导督促医疗机构按照要求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专用库房并严格落实管理制度;4.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废物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危险废物等问题进行检查,确保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安全。
(四)治安消防安全整治。1.加强治安处突防范。医疗机构加强治安巡逻和应急处突演练,配全配强安保力量,保护好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2.继续巩固医疗机构消防车通道治理成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问题,确保畅通;3.持续推进医疗机构智慧消防建设,着力提升精准防控水平;4.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医院”活动,形成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
(五)后勤安全整治。1.房屋安全。加强房屋安全监管排查,对老旧房屋、危房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2.燃气安全。加强对本单位使用的设施设备、管线、燃气器具等检查,确保安全好用;3.特种设备安全。燃气、燃油锅炉、电梯、医用气体应每年按照要求进行检验合格,管理及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定期做好维护保养,记录齐全;4.电力系统安全。操作人员按照规定持证上岗,加强每日巡视,安全防护装备配备齐全,按期检测;5.给排水安全。加强二次供水运行人员、设备监督管理,确保用水安全:6.食堂安全。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留样,食品加工、制作等制度,严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7.建筑施工安全。落实到位主体责任,加强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监管措施。
二、组织机构
组 长:董海峡 社会事业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宋起超 社会事业管理局书记
关雅芳 社会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社会事业管理局相关各科室负责人、各医疗机构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在社会事业管理局卫生综合监督科。
三、实施步骤
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制定审核方案。各医疗机构于1月28日前制定完成本单位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于1月30日前上报事业局卫生综合监督科。
第二阶段:开展集中整治。2月至12月,各医疗机构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两个清单”台账,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逐项研究制定管控措施。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每月30日前汇总上报本月进展情况。
第三阶段:定期调度汇总。事业局卫生综合监督科定期调度各医疗机构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包括“两个清单”更新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阶段性工作总结等。
第四阶段:组织督导检查。事业局卫生综合监督科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各医疗机构专项整治部署落实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敷衍应付、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措施进行重点督办,并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活动,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清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安排、亲自组织实施、亲自跟踪问效,相关处室要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三年行动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二要强化统筹推进。各医疗机构要配强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人员力量,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牵头抓总、督促协调、统筹推进作用,确保三年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要确保取得实效。各医疗机构要层层压实专项整治责任,确保三年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尹铁柱 刘雪丽
电 话:63505907
邮 箱:449135889@qq.com
附件: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工作任务清单
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吉林经开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