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吉林市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技能社会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
吉林市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技能社会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在构建技能型社会中发挥积极推动作用,依据《教育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技能社会建设的意见》(吉政发〔2021〕28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职业教育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和社会认可度显著提升,职业教育被纳入相关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政策支持有力。中职教育实现集约化发展,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标;市属高职院校发展引领作用不断增强,中高职协作深入实施。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更加完善,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紧密衔接,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队伍不断壮大,政府重视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学习技能的社会环境加快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扎实推进职业院校课程思政能力建设。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促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有机衔接。组织成立“思政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培养一批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领域具有专长的专家型思政课教师。建立市级职业院校思政课教师培训体系,组织思政课教师开展专题培训和校际交流,推动思政课程“教材、教师、教法”改革,建立专业课程思政素材库,培育一批课程思政精品示范课程,遴选一批优秀校本课程思政教材。
(二)积极推动“三全育人”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大国工匠”“创业典型”进校园等活动,把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融入知识传递、技术技能培养、素质养成各个环节,引导学生刻苦学习、精进技艺、全面发展。支持职业院校积极开展综合素养课程体系建设,扩大课外育人空间,培育一批省级“三全育人”典型学校。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与吉林化纤集团、中航吉林飞机维修有限公司等企业共建“江城工匠”教育基地,培树“江城工匠”精神,开发一批传承“江城工匠”文化的培训课程。实行劳模担任德育校长制度,支持职业院校邀请劳动模范、大国工匠、优秀技能大师等担任学生成长导师。
(三)不断提升中职教育发展的适应性。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进一步优化中职学校资源配置,2023年底全市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增强发展核心竞争力。巩固中职学校在职业教育类型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中职学校招生多元化,着力落实高中阶段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积极回应初中毕业生和家长对接受更高层次、更高质量职业教育的新需求,引导各中职学校在巩固中高职贯通培养现有规模的基础上,探索在有条件的中职学校附设综合高中,支持优质中等学校开展五年一贯制人才培养试点,开展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分互认、资源共享试点。鼓励中职学校按规定接收初中毕业年级学习困难学生,帮助在中职学校完成义务教育,并接受职业技能学习,切实发挥中职教育在初中控辍保学工作中的作用。
(四)支持市属中高等职业院校协同发展。积极推动市职教园区与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双区一体化”发展。支持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吉航职院)加快实现规模化办学,支持中职学校与吉航职院联合开展中高职贯通培养,通过高职分类考试向吉航职院输送优质生源,推动技术人才本地培养、本地就业。鼓励市职教园区中职、高职院校围绕航空产业和社会事业人才紧缺领域,通过合作方式一体化设计专业体系,联合开展高质量培训认证项目的引进和实施工作。使用中央和省级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专项经费,重点支持市职教园区中高职共用的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五)支持县域职教中心发展。推动县域强化政府统筹,每个县(市)办好1所职教中心,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支持磐石市职教中心异地新建,积极推动蛟河市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永吉县实验职业高中二期建设项目。支持舒兰市职业高中、磐石市职教中心、桦甸市职教中心推进“县域振兴示范性”职教中心建设,高质量完成各项建设目标任务。实施城乡职业学校结对互助行动,鼓励城区中职学校与县级职教中心在师资交流、学生实训、技能大赛水平提升、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鉴定等方面开展合作,强化职教中心在县域技能社会建设中的主阵地作用。
(六)建立全市社会终身教育体系。成立吉林市社区大学和老年大学,建设以服务社区教育、继续教育和老年教育为主的吉林市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吉林市开放大学,重点探索基于老年人“文养”的校企合作新模式,实现老年教育在校注册学习人数年均达到千人规模。完善社区学习中心建设,通过吉林市社区教育联盟组织开展各种线上线下学习活动,重点建设一批老年课堂示范校和示范课程、一批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和优质网络课程。发挥人才培训基地的作用,重点在母婴护理、养老照护等领域开展培训,为社区输送更多优秀的家政服务人员。深入开展全民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培育和选树一批“学习品牌”“百姓学习之星”,着力提高技能社会建设覆盖面。
(七)多渠道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推动实施职业教育集团转型升级计划,重点建设一批与产业紧密对接、实体化运作的示范性职教集团。支持职业院校依托骨干专业联合企业成立行业协会,推动职教专业服务行业,建立重点行业技术技能人才供需衔接机制,2025年末行业协会挂牌在3家以上。完善职业院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聚焦全市“四六四五”发展战略,围绕产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专业结构,不断做强做优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电子商务、通用航空、冰雪旅游等优势产业领域的专业和新兴产业领域的专业,重点支持中职学校根据合作企业需求,在实用技术领域开设短学制专业。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建设技术创新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技改服务和从图纸到产品的工艺路线支持。深入推进中国特色学徒制,在相关专业共建一批“江城工匠学徒班”,探索“工匠精神+专业技能+企业文化”并修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职业院校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劳动和职业体验教育”,建设一批面向中小学生的“劳动和职业体验教育”基地,力争“十四五”末年均培训规模达到5000人以上。
(八)大力促进校企深度合作。重点培育一批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引导国有大型企业和行业骨干企业独立举办职业院校,或与职业院校合作成立区域性行业技术人才培训中心。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产教融合型学科建设”,积极打造专业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融合的教学团队,推动企业技术人员全方位参与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探索校企联合办专业、办产业学院、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引企入校、引校入企等办学模式,鼓励校企采取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形式,重点培育一批校企深度合作的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实施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建设生产型实习实训基地试点,重点建设2-3个集实践教学和真实生产于一体的高水平实习实训基地、4个面向技能人才紧缺领域的高水平专业化实习实训基地和17个高水平校内实训基地。
(九)推动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落实职业院校育训并举的法定职责,将政策性补贴培训和公益性培训向职业院校开放,充分利用职业院校资源优势提升培训质量。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订单培养,根据岗位需求灵活确定学制,根据办学成本、按照审批程序合理调整学费标准。支持职业院校按照企业和市场需求开发一批高技术含量的社会化培训项目,提升学校办学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允许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不足部分,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优质职业院校年培训人次达到在校生规模的2倍以上。建立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平台,发挥精益工匠示范培训基地、职业技能竞赛示范集训基地作用,围绕重大工程项目和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开展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
(十)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动中职学校加大项目教学、模块教学、情境教学的实践探索力度。鼓励各学校在骨干专业领域编写应用“活页教材”,积极推广工作过程导向的课堂教学设计理念,着力培育一批省级“课堂革命”典型案例。全面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申报立项建设20门省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和10个专业教学资源库,培育一批信息化标杆院校、标杆虚拟仿真实训基地以及一批标杆智慧课堂、智慧车间和智慧图书馆。组织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提升”示范专业评选。监督职业学校提高教学和实习实训投入,保障教学经费不低于学校当年支出的30%,实习实训经费不低于15%。严格规范学生实习管理,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推进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完善职业学校质量年报制度。
(十一)深入实施省级“双高”建设项目。推动有关中职学校高质量完成“双高”建设任务,支持成效突出的学校争取省级支持专项资金和创建“全国千所中等职业教育优质校”,力争有4所以上学校入选。统筹全市“双高”建设领域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资源库建设、课程思政建设等非硬件建设项目,探索集中带量购买服务模式,系统培养各校教学创新团队,依靠学校自身力量开发一批特色教学成果;组建专家智库团队,指导学校高质量推进十大建设任务。在重点专业大类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建设交流和过程评估指导。
(十二)推进“岗课赛证”融合工程。推动职业院校建立完善的大赛训练选拔机制,着力办好各层次职业技能大赛,切实发挥好省职教大赛基地作用。鼓励职业院校将大赛项目纳入相关课程的教学情境体系,发挥大赛先导作用,实施赛课融合。扩大“1+X”证书的引进规模,支持建设一批优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认证基地,重点将证书培训融入职业院校毕业年级教学计划。将职业院校毕业年级“1+X”证书培训认证,纳入人社部门职业技能培训专账资金保障范围,鼓励各学校将“1+X”证书应用于社会培训,支持具有行业影响力、社会公信力的品牌企业与吉林市职业院校联合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同实施“招生招工一体化”,扎实开展“岗课融合、学训交替”活动,持续扩大学徒培养的规模和数量。
(十三)强化“双师”队伍素质。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实行“固定岗+流动岗”的教师管理制度,推动师资校企双向流动、兼职兼薪,拓宽从行业企业选拔优秀教师的渠道。重点建设20个左右“市级星级技能导师工作室”,打造一批教学创新团队、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服务平台和技术工艺创新研发平台。完善市级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体系,建立专业教师参培学分制度,优化市级职教专家讲坛,推动校企合作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打造一批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鼓励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兼职兼薪。落实“教师企业实践”要求,将承担职业培训情况作为核定职业院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重要依据。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职业院校对外开展技术开发、转让、咨询等服务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
(十四)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动职业院校服务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建设,培育一批省级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职业院校。鼓励职业院校与乡镇共建乡村人才培训基地,每年培训各类乡村人才超过2000人次。支持市直职业院校承接乡村振兴专项人才培养计划,鼓励涉农职业院校与现代农业企业合作,着力建设生态农业职教示范园区和基地。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在“乡村振兴”领域开展培训的力度,培育一批“乡村振兴”优质培训项目,扩大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直播电商等专业的招生规模,建设一批数字化电商直播基地。开展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求学圆梦”行动,实施基层学历提升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为农村培养乡村振兴带头人和医疗卫生人才。
(十五)大力推动职业教育区域合作。充分利用吉林省与浙江省区域对口合作平台,推动我市相关中职学校与宁波市中职学校续签对口合作协议,引导双方学校根据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扩充合作内容,重点学习和借鉴宁波市中职学校在教学改革、教师培训、产教融合、竞赛指导、信息化建设、教学实训等方面的成功经验。鼓励合作双方教学层面的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到对方学校挂职,进行学习和交流。鼓励双方专业团队,围绕中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前沿课题联合开展科研攻关。
三、落实措施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市领导及市直相关部门联系职业院校工作机制,每位市领导负责联系1所职业院校,同时安排1个市直部门配合;建立全市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重点协调解决职业教育发展瓶颈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日常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取得实际效果。
(二)做好财政支持保障。落实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的规定,探索建立“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的财政拨款制度,巩固完善生均拨款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大专项资金倾斜力度,重点支持提质培优和技能社会建设工作。支持职业院校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三)实施有效激励政策。加强对基层和一线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典型事迹的挖掘和宣传,落实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参加招聘、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的规定。对在职业教育工作中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在有关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纳入有关表彰奖励评选范围。加大技术技能人才薪酬激励,不断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和建设技能社会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意义,积极落实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完善人才战略布局”“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职业教育的跨界属性,建立大的人才观,将支持区域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各县(市)、各行业的整体规划,予以重点支持。
(二)加强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国家和省有关职业教育的政策文件,向职业教育发展领先地区学习和借鉴经验,从落实主动服务和全面保障角度出发,及时调整陈旧过时的部门规章,打破束缚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壁垒。要细化本部门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和建设技能社会的目标任务,加大政策供给、建立工作机制、培育特色经验,打造一批扶持职业教育发展和促进产教融合的重要成果。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县(市)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全国职教活动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国双创活动周”等平台,大力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和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成果,大力宣传建设技能社会的意义和内涵,营造全民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人人参与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助力职业教育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
主办单位: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吉公网安备 22020202000147号 吉ICP备13004017号 网站标识码:2202000032 电话:0432-66490069 |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吉林市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技能社会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
吉林市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技能社会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在构建技能型社会中发挥积极推动作用,依据《教育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技能社会建设的意见》(吉政发〔2021〕28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职业教育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和社会认可度显著提升,职业教育被纳入相关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政策支持有力。中职教育实现集约化发展,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标;市属高职院校发展引领作用不断增强,中高职协作深入实施。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更加完善,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紧密衔接,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队伍不断壮大,政府重视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学习技能的社会环境加快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扎实推进职业院校课程思政能力建设。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促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有机衔接。组织成立“思政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培养一批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领域具有专长的专家型思政课教师。建立市级职业院校思政课教师培训体系,组织思政课教师开展专题培训和校际交流,推动思政课程“教材、教师、教法”改革,建立专业课程思政素材库,培育一批课程思政精品示范课程,遴选一批优秀校本课程思政教材。
(二)积极推动“三全育人”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大国工匠”“创业典型”进校园等活动,把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融入知识传递、技术技能培养、素质养成各个环节,引导学生刻苦学习、精进技艺、全面发展。支持职业院校积极开展综合素养课程体系建设,扩大课外育人空间,培育一批省级“三全育人”典型学校。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与吉林化纤集团、中航吉林飞机维修有限公司等企业共建“江城工匠”教育基地,培树“江城工匠”精神,开发一批传承“江城工匠”文化的培训课程。实行劳模担任德育校长制度,支持职业院校邀请劳动模范、大国工匠、优秀技能大师等担任学生成长导师。
(三)不断提升中职教育发展的适应性。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进一步优化中职学校资源配置,2023年底全市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增强发展核心竞争力。巩固中职学校在职业教育类型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中职学校招生多元化,着力落实高中阶段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积极回应初中毕业生和家长对接受更高层次、更高质量职业教育的新需求,引导各中职学校在巩固中高职贯通培养现有规模的基础上,探索在有条件的中职学校附设综合高中,支持优质中等学校开展五年一贯制人才培养试点,开展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分互认、资源共享试点。鼓励中职学校按规定接收初中毕业年级学习困难学生,帮助在中职学校完成义务教育,并接受职业技能学习,切实发挥中职教育在初中控辍保学工作中的作用。
(四)支持市属中高等职业院校协同发展。积极推动市职教园区与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双区一体化”发展。支持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吉航职院)加快实现规模化办学,支持中职学校与吉航职院联合开展中高职贯通培养,通过高职分类考试向吉航职院输送优质生源,推动技术人才本地培养、本地就业。鼓励市职教园区中职、高职院校围绕航空产业和社会事业人才紧缺领域,通过合作方式一体化设计专业体系,联合开展高质量培训认证项目的引进和实施工作。使用中央和省级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专项经费,重点支持市职教园区中高职共用的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五)支持县域职教中心发展。推动县域强化政府统筹,每个县(市)办好1所职教中心,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支持磐石市职教中心异地新建,积极推动蛟河市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永吉县实验职业高中二期建设项目。支持舒兰市职业高中、磐石市职教中心、桦甸市职教中心推进“县域振兴示范性”职教中心建设,高质量完成各项建设目标任务。实施城乡职业学校结对互助行动,鼓励城区中职学校与县级职教中心在师资交流、学生实训、技能大赛水平提升、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鉴定等方面开展合作,强化职教中心在县域技能社会建设中的主阵地作用。
(六)建立全市社会终身教育体系。成立吉林市社区大学和老年大学,建设以服务社区教育、继续教育和老年教育为主的吉林市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吉林市开放大学,重点探索基于老年人“文养”的校企合作新模式,实现老年教育在校注册学习人数年均达到千人规模。完善社区学习中心建设,通过吉林市社区教育联盟组织开展各种线上线下学习活动,重点建设一批老年课堂示范校和示范课程、一批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和优质网络课程。发挥人才培训基地的作用,重点在母婴护理、养老照护等领域开展培训,为社区输送更多优秀的家政服务人员。深入开展全民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培育和选树一批“学习品牌”“百姓学习之星”,着力提高技能社会建设覆盖面。
(七)多渠道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推动实施职业教育集团转型升级计划,重点建设一批与产业紧密对接、实体化运作的示范性职教集团。支持职业院校依托骨干专业联合企业成立行业协会,推动职教专业服务行业,建立重点行业技术技能人才供需衔接机制,2025年末行业协会挂牌在3家以上。完善职业院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聚焦全市“四六四五”发展战略,围绕产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专业结构,不断做强做优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电子商务、通用航空、冰雪旅游等优势产业领域的专业和新兴产业领域的专业,重点支持中职学校根据合作企业需求,在实用技术领域开设短学制专业。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建设技术创新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技改服务和从图纸到产品的工艺路线支持。深入推进中国特色学徒制,在相关专业共建一批“江城工匠学徒班”,探索“工匠精神+专业技能+企业文化”并修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职业院校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劳动和职业体验教育”,建设一批面向中小学生的“劳动和职业体验教育”基地,力争“十四五”末年均培训规模达到5000人以上。
(八)大力促进校企深度合作。重点培育一批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引导国有大型企业和行业骨干企业独立举办职业院校,或与职业院校合作成立区域性行业技术人才培训中心。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产教融合型学科建设”,积极打造专业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融合的教学团队,推动企业技术人员全方位参与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探索校企联合办专业、办产业学院、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引企入校、引校入企等办学模式,鼓励校企采取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形式,重点培育一批校企深度合作的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实施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建设生产型实习实训基地试点,重点建设2-3个集实践教学和真实生产于一体的高水平实习实训基地、4个面向技能人才紧缺领域的高水平专业化实习实训基地和17个高水平校内实训基地。
(九)推动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落实职业院校育训并举的法定职责,将政策性补贴培训和公益性培训向职业院校开放,充分利用职业院校资源优势提升培训质量。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订单培养,根据岗位需求灵活确定学制,根据办学成本、按照审批程序合理调整学费标准。支持职业院校按照企业和市场需求开发一批高技术含量的社会化培训项目,提升学校办学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允许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不足部分,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优质职业院校年培训人次达到在校生规模的2倍以上。建立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平台,发挥精益工匠示范培训基地、职业技能竞赛示范集训基地作用,围绕重大工程项目和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开展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
(十)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动中职学校加大项目教学、模块教学、情境教学的实践探索力度。鼓励各学校在骨干专业领域编写应用“活页教材”,积极推广工作过程导向的课堂教学设计理念,着力培育一批省级“课堂革命”典型案例。全面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申报立项建设20门省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和10个专业教学资源库,培育一批信息化标杆院校、标杆虚拟仿真实训基地以及一批标杆智慧课堂、智慧车间和智慧图书馆。组织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提升”示范专业评选。监督职业学校提高教学和实习实训投入,保障教学经费不低于学校当年支出的30%,实习实训经费不低于15%。严格规范学生实习管理,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推进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完善职业学校质量年报制度。
(十一)深入实施省级“双高”建设项目。推动有关中职学校高质量完成“双高”建设任务,支持成效突出的学校争取省级支持专项资金和创建“全国千所中等职业教育优质校”,力争有4所以上学校入选。统筹全市“双高”建设领域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资源库建设、课程思政建设等非硬件建设项目,探索集中带量购买服务模式,系统培养各校教学创新团队,依靠学校自身力量开发一批特色教学成果;组建专家智库团队,指导学校高质量推进十大建设任务。在重点专业大类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建设交流和过程评估指导。
(十二)推进“岗课赛证”融合工程。推动职业院校建立完善的大赛训练选拔机制,着力办好各层次职业技能大赛,切实发挥好省职教大赛基地作用。鼓励职业院校将大赛项目纳入相关课程的教学情境体系,发挥大赛先导作用,实施赛课融合。扩大“1+X”证书的引进规模,支持建设一批优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认证基地,重点将证书培训融入职业院校毕业年级教学计划。将职业院校毕业年级“1+X”证书培训认证,纳入人社部门职业技能培训专账资金保障范围,鼓励各学校将“1+X”证书应用于社会培训,支持具有行业影响力、社会公信力的品牌企业与吉林市职业院校联合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同实施“招生招工一体化”,扎实开展“岗课融合、学训交替”活动,持续扩大学徒培养的规模和数量。
(十三)强化“双师”队伍素质。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实行“固定岗+流动岗”的教师管理制度,推动师资校企双向流动、兼职兼薪,拓宽从行业企业选拔优秀教师的渠道。重点建设20个左右“市级星级技能导师工作室”,打造一批教学创新团队、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服务平台和技术工艺创新研发平台。完善市级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体系,建立专业教师参培学分制度,优化市级职教专家讲坛,推动校企合作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打造一批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鼓励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兼职兼薪。落实“教师企业实践”要求,将承担职业培训情况作为核定职业院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重要依据。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职业院校对外开展技术开发、转让、咨询等服务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
(十四)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动职业院校服务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建设,培育一批省级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职业院校。鼓励职业院校与乡镇共建乡村人才培训基地,每年培训各类乡村人才超过2000人次。支持市直职业院校承接乡村振兴专项人才培养计划,鼓励涉农职业院校与现代农业企业合作,着力建设生态农业职教示范园区和基地。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在“乡村振兴”领域开展培训的力度,培育一批“乡村振兴”优质培训项目,扩大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直播电商等专业的招生规模,建设一批数字化电商直播基地。开展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求学圆梦”行动,实施基层学历提升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为农村培养乡村振兴带头人和医疗卫生人才。
(十五)大力推动职业教育区域合作。充分利用吉林省与浙江省区域对口合作平台,推动我市相关中职学校与宁波市中职学校续签对口合作协议,引导双方学校根据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扩充合作内容,重点学习和借鉴宁波市中职学校在教学改革、教师培训、产教融合、竞赛指导、信息化建设、教学实训等方面的成功经验。鼓励合作双方教学层面的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到对方学校挂职,进行学习和交流。鼓励双方专业团队,围绕中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前沿课题联合开展科研攻关。
三、落实措施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市领导及市直相关部门联系职业院校工作机制,每位市领导负责联系1所职业院校,同时安排1个市直部门配合;建立全市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重点协调解决职业教育发展瓶颈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日常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取得实际效果。
(二)做好财政支持保障。落实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的规定,探索建立“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的财政拨款制度,巩固完善生均拨款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大专项资金倾斜力度,重点支持提质培优和技能社会建设工作。支持职业院校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三)实施有效激励政策。加强对基层和一线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典型事迹的挖掘和宣传,落实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参加招聘、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的规定。对在职业教育工作中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在有关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纳入有关表彰奖励评选范围。加大技术技能人才薪酬激励,不断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和建设技能社会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意义,积极落实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完善人才战略布局”“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职业教育的跨界属性,建立大的人才观,将支持区域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各县(市)、各行业的整体规划,予以重点支持。
(二)加强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国家和省有关职业教育的政策文件,向职业教育发展领先地区学习和借鉴经验,从落实主动服务和全面保障角度出发,及时调整陈旧过时的部门规章,打破束缚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壁垒。要细化本部门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和建设技能社会的目标任务,加大政策供给、建立工作机制、培育特色经验,打造一批扶持职业教育发展和促进产教融合的重要成果。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县(市)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全国职教活动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国双创活动周”等平台,大力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和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成果,大力宣传建设技能社会的意义和内涵,营造全民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人人参与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助力职业教育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