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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王叔康)

加入时间:2018-10-15 13:36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王叔康因保管不善,将FQA000653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叔康

   20181015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

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FQA0006534              

权利人      王叔康                   

不动产权利类型: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坐落:口前镇铁北街6号楼3单元401室          

备注: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自愿申请遗失公告。遗失补证。

公告单位:永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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