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王叔康因保管不善,将FQA000653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叔康
2018年10月15日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
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FQA0006534
权利人: 王叔康
不动产权利类型: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坐落:口前镇铁北街6号楼3单元401室
备注: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自愿申请遗失公告。遗失补证。
公告单位:永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