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马广德) |
||
|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马广德 因保管不善,将 1-22080号 不动产权证书
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广德 ----------------------------------------------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 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1-22080 权利人: 马广德 不动产权利类型: 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权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口前镇铁南街招商四号楼2单元302室 备注: 因权利人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丢失,现自愿 申请遗失公告。
公告单位:永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
上一篇:
永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投诉工作机制的通知
下一篇: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北大湖.张增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