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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永吉经济开发区口前村村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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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永吉经济开发区口前村村民委员会 因保管不善,将
永吉集用﹙2006﹚字第0117658C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
(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
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声明人:永吉经济开发区口前村村民委员会
2019年8月8日 ------------------------------------------------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 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永吉集用﹙2006﹚字第0117658C号 权利人:永吉经济开发区口前村村民委员会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口前镇吉桦街 备注: 因权利人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丢失,现 自愿申请遗失公告。声明作废。
公告单位:永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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