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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口前镇刘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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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刘玉书 因保管不善,将 吉(2017)永吉县不动产权
第0001278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
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
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玉书 2019年11 月6日 --------------------------------------------------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 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吉(2017)永吉县不动产权第0001278号 权利人:刘玉书 不动产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权单元号:220221213001GB00378F00270001 不动产坐落: 口前镇铁南街永合大夏综合楼6单元401室 备注: 因权利人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丢失,现自愿申 请遗失公告。 遗失补证
公告单位:永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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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市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询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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