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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解决 “无籍房”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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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解决
“无籍房”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公告
按照《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无籍房”问题的若干意见》(吉市政办发
〔2019〕18号)、《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解决“无籍房”问题工
作方案》(吉市政办发〔2019〕19号),经永吉县解决“无籍房”问题工
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对以下5个“无籍房”项目小区符合办理首次登记的楼房
进行公告,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不动产登
记机构给予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1、林业廉租小区1、2、3、4、5号楼。 2、岔路河镇颐和家园1、2、3、4、5、6、7、8、9、10、11、12、 13、14、15、16、17、18、19、20、21号楼。 3、岔路河镇新宇花园1号楼。 4、岔路河镇兴合小区1、2号楼。 5、岔路河镇康泰家园三期1号楼。 特此公告 永吉县解决“无籍房”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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