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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口前镇-吉林市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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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吉林市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2012﹚字第
0221038316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
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吉林市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0日 ------------------------------------------------------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 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2012﹚字第0221038316号 权利人:吉林市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 不动产权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永吉经济开发区巴虎村瀚轩雅苑商场1-3层14号门 备注: 因权利人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丢失,现自愿申 请遗失公告。 遗失补证
公告单位:永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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