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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吉林北大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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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吉林北大湖体育旅游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保管不善,将
﹙2012﹚字第0221038271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
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吉林北大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31日 ---------------------------------------------------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 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2012﹚字第0221038271号 权利人:吉林北大湖胡旅游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 不动产权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北大湖镇南沟村 备注:因权利人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丢失,现自愿申 请遗失公告,遗失补证。
公告单位:永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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