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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吉林北大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加入时间:2020-03-31 13:03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吉林北大湖体育旅游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保管不善,将
2012﹚字第0221038271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
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吉林北大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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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

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2012﹚字第0221038271

权利人:吉林北大湖胡旅游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

不动产权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北大湖镇南沟村

备注:因权利人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丢失,现自愿申

请遗失公告,遗失补证。

 

公告单位:永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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