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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北大湖镇-王世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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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王世范 因保管不善,将 24-02034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世范 2025年5月22日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 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24-02034 权利人:王世范 不动产权利类型: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权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北大湖镇桄子沟村一社 备注:声明作废 公告单位:永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2日
初审:申 健 复审:姜国民 终审:王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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