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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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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吉支行 因保管不善, 将﹙2021﹚永吉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113号 不动产证 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吉支行 2026 年 7月 28 日 ------------------------------------------------------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2021﹚永吉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113号 权利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吉支行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抵押权 不动产权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口前镇新园街水电新区15号楼3单元401 备注:遗失补证
公告单位:永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 月28 日 初审:申健 复审:姜国民 终审:王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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