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人民政府
永吉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中共永吉县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交由本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三)依法审理应由本院管辖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四)依法审理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五)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六)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
(七)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八)负责行政监察和案件督查工作。
(九)负责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及专业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
(十)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地址:永吉县口前镇建设路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