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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国资委对我县厂办集体改革工作进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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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吉林市(国资委)厂办大集体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莅临我县对永吉县厂办大集体改革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吉林市国资委改制企业资产审核处处长朱海峰、吉林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副处长王俊伟等一行4人检查厂办大集体改革各项环节。 2020年,永吉县厂办大集体改革企业范界定9户,领取经济补偿161人,工伤1人,已返还养老保险垫付233人,发放厂办大集体改革补助资金530.55万元。市厂办大集体改革领导小组充分肯定了永吉县厂办大集体改革的工作成绩,同时也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求要继续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坚持分类指导,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并做好国家和省相关验收工作。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韩添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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