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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用野生蘑菇消费警示

加入时间:2021-08-31 15:24

近期雨水充沛,野生蘑菇生长旺盛。为有效预防毒蘑菇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公众饮食安全,永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消费者发出以下消费警示: 

一、充分认识毒蘑菇的危害。毒蘑菇多生长在潮湿低洼、湿度大、阴凉的地方,外观与可食用蘑菇非常相似,有毒无毒蘑菇仅凭肉眼难以辨别,因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严重者可死亡。 

二、勿购勿采勿食有毒蘑菇。广大居民在购买菌类食品时,应到正规的超市、农贸市场采购,不在散商游贩处随意购买野生蘑菇,并保存好购物凭证。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不采食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不要购买个人采摘售卖的野生蘑菇。同时,也不要轻易食用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 

三、食品经营者要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食品经营单位要做到不采摘、不加工、不经营野生蘑菇。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把原料采购关、验收关,确保进货渠道正规,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食品经营单位尤其是学校食堂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一旦发生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餐饮服务单位应第一时间将疑似中毒者送医救治,并及时上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及相关部门。 

四、发生食物中毒时要及时处置。消费者在家食用或在外就餐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疑似中毒或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就医,同时保留野生蘑菇样品、就诊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应证据。

信息来源:永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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