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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社保局严格落实失业保险金上调标准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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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保障能力,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县社保局严格按照《关于提高失业保金标准的通知》(吉人社联〔2021〕166号)文件精神,计划自2021年12月1日起,调整永吉县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为永吉县最低工资标准的90%。今后,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此比例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同步调整。此次调整后,永吉县失业保险金标准将上调为1386元/月。 凡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均可申领失业金。失业人员可前往永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社保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也可以通过吉林省社保局网上经办大厅、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及支付宝APP办理。县社保局业务咨询电话:0432-64239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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