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作废公告
购房人:姜金萍,因保管不善,将在吉林市永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的口前镇吉桦街盛世嘉园东区30号楼2单元1-2层跃层东门和盛世嘉园东区32号楼2单元601室的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丢失,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永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5日
吉icp备05003704号
吉公网安备 22022102000101号
永吉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