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作废公告
夏宗丽因2017年洪水,将在吉林市融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的口前镇永吉大街西侧越山路南侧福润家园2号楼4单元201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冲毁丢失一份,特此公告,声明作废。
永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27日
吉icp备05003704号
吉公网安备 22022102000101号
永吉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