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永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杨春生在我公司购买的口前镇吉桦路南侧、二小东侧财富文化广场2号商住楼的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号:1101-20141104-0002)丢失1份,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永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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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