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作废公告
购房人:陈少光,因保管不善,将在吉林华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的口前镇永吉大街东侧依山君庭5号楼1单元401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号:1101-20140825-0001)丢失一份,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永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2021年 7月27日
吉icp备05003704号
吉公网安备 22022102000101号
永吉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