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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房产公告

声明作废公告-李春娜

加入时间:2021-08-13 09:16

声明作废公告

 

购房人:李春娜,因保管不善,将在吉林市融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的永吉大街西侧、越山路南侧福润家园小区3号楼3单元101室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号:1101-20170612-0001)丢失一份,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永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202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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