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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作废公告-高玉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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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作废公告
吉林市融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高玉华在我公司购买的口前镇永吉大街西侧、越山路南侧福润家园小区2号楼1单元101室的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号:1101-20170623-0013)丢失2份,特此公告,声明作废。 申请人:吉林市融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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