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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作废公告-5-1-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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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作废公告
姜薇莉,因保管不善,将在吉林润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的北大湖五青路北瑞丰静苑小镇5号楼1单元401室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号:1101-20150928-0012)丢失一份,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申请人:姜薇莉 2023年0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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