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作废公告
吉林市仟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保管不善,将18名购房人在我公司购买万昌镇吉长路南侧康泰景园商业居住1号综合楼、万昌镇吉长路南侧康泰景园商业居住2号综合楼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部丢失,特此公告。声明作废。
附件一:房屋明细表
永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2025年9月9日
初审:戴建华
复审:戴建华
终审:冯玉范
吉icp备05003704号
吉公网安备 22022102000101号
永吉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