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作废公告
吉林市仟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保管不善,将陈佰峰在我公司购买的万昌镇吉长路南侧康泰景园商业居住1号综合楼3单元302室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号:1101-20150717-0003)全部丢失。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永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2025年9月22日
初审:戴建华
复审:戴建华
终审:冯玉范
吉icp备05003704号
吉公网安备 22022102000101号
永吉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