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吉林永吉网站!
 
分类搜索 一网搜索 一网搜索
 
公示公告

【公告】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

加入时间:2020-01-31 10:04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一、各地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 

二、各地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三、社会各界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可通12315 热线或平台举报。 

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发现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五、消费者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远离野味,健康饮食。 

              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2020126 

  

永吉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大队监督举报电话:64236057

  

上一篇: 【公告】永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下一篇: 2020年财政县级专项扶贫资金公示

吉icp备05003704号

  

吉公网安备 22022102000101号


永吉县人民政府 电话:0432-64239300

地址:永吉县口前镇滨北路499号    邮政编码:132200 网站标识码:220221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