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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人民政府关于疫情期间贫困人口自行前往务工地交通补助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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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扶办联〔2020〕6号)文件要求,现对疫情期间自行前往务工地的贫困人口予以交通补助(最高不超过800元)。经摸排,永吉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补助条件16人,补助金额共计9152.5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4月30日起,公示结束后将按程序予以交通补助。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永吉县扶贫办反馈。 联系人:赵雪松 监督电话:12317、0432-64229398
永吉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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