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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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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59号)的规定,永吉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永吉县西阳镇撮落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实施规划》中涉及西阳镇撮落村建新区实施规划事项举行听证会。先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0年6月22日上午9时 二、听证地点 永吉县西阳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就《永吉县西阳镇撮落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实施规划》中涉及西阳镇撮落村建新区实施规划事项,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代表名额 实施规划范围内被征迁户数三分之二以上。 五、听证代表形成 涉及西阳镇撮落村建新区实施规划项目的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代表参加听证会(参加听证人员须为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5月29日前向西阳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根据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代表的申请情况,由西阳镇人民政府指定听证会代表。 六、参加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代表可由与本次规划相关单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代表推选担任,听证会代表应熟悉永吉县西阳镇撮落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实施规划有关情况,并关注该区域经济发展状况; 2、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亲自参加听证,并对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 3、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机密。 听证经办机构不向申请听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代表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立明 联系电话:15943239888 永吉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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