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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县级“扶贫援助岗位”工资发放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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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设立县级“扶贫援助岗位”实施方案》(永扶办发〔2020〕8号)的工作要求,经考核,共有99名县级“扶贫援助岗位”人员考核合格(结果附后),每人应发放工资840元,合计8.316万元。 现将县级“扶贫援助岗位”工资发放名单予以公示。此公示自2020年7月17日起,如有异议,请在10个工作日内向永吉县扶贫办反馈。 联系人:赵雪松 监督电话:12317、0432-64229398
永吉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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