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永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吉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第6批321号(*)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报告 |
||
|
||
受理编号321:“永吉县口前镇蓝旗村6社钟国辉石场、10社绳涛石场破坏林地和生态,拉石材产生灰尘,影响居民生活;6社养鸡场,异味特别大,飘到村子里,污染空气。”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永吉县口前镇蓝旗村6社钟国辉石场破坏林地和生态,拉石材产生灰尘,影响居民生活)。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举报的永吉县口前镇蓝旗村6社钟国辉石场是一座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名为吉林圣垚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占用集体林地5000平方米,负责人为钟国辉。该拌合站已经在永吉县发改委备案(备案编号2015-220221-48-03-002471),并向水利局提交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同时取得了环保手续。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 8月3日,永吉县林业局、永吉县环保局、永吉县国土局、永吉县口前镇政府工作人员开展了现场调查。经查,永吉县口前镇蓝旗六社,有一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名为吉林圣垚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已于2016年4月25日,由永吉县林业稽查大队调查处理,对钟国辉在口前镇兰旗村六社占有集体林地5000平方米的行为处以人民币150,000.00元的罚款(吉林省罚没票据NO 000162120)。因2017年7月13日、7月20日洪水影响,林业局保存的该案案卷已经冲毁(卷号1614030)。2018年7月30日,永吉县林业局对吉林圣垚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生产和恢复原状通知书以及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证手续的通知书。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该企业的环保手续齐全(永环建表字[2016]5号,永环建表字[2017]16号,永环验报[2017]63号,永环验报[2017]64号)。但在以前生产一些砂石余料外运时,会对距离该企业1公里左右的口前镇蓝旗村六社产生一定的扬尘污染。 永吉县环保局、永吉县公安局已要求该企业在生产运输时,工地运输渣土、建筑材料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措施,严禁跑冒滴漏,装卸时严禁凌空抛散;加强场地及车辆进出路面的洒水抑尘措施,保持路面湿度,预防起尘;施工场地的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运输途径沙土道路时减速慢行,减少扬尘。该企业承诺按要求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后恢复生产。永吉县环保局、公安局等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厉查处。 2020年12月10日口前镇兰旗村六社吉林圣垚市政有限公司,经永吉县口前镇、永吉县自然资源局确认该宗地为规划建设预留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问责情况 无。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永吉县口前镇蓝旗村10社绳涛石场破坏林地和生态,拉石材产生灰尘,影响居民生活) (一)基本情况 举报所称的绳涛石场,位于永吉县口前镇兰旗村红星屯朝族山片,是农村没分产到户之前,原口前乡红星村的修村路取沙石的场地,而不是石场,负责人为绳涛系口前镇兰旗村一社社员。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群众举报问题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 2011年6月12日,绳涛与兰旗村李晓军签订荒地承包合同,年限为10年,从2011年6月12日至2021年6月末止。 从2011年6月12日承包至今没生产经营过,承包的时候和现状一样,没有办理过相关石场手续。 2018年8月4日,经口前镇林业站、北大湖林业派出所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口前镇兰旗村10社绳涛石场做现场勘察,未发现破坏林地和生态,拉石材产生灰尘,影响居民生活的情况。 经现场勘验检查,现地已长出荒草,绳涛已多年未进行生产。 举报问题不属实。 (三)问责情况 无。 第三个问题办理情况:(6社养鸡场,异味特别大,飘到村子里,污染空气)。 (一)基本情况 口前镇蓝旗6社没有养鸡场,距离6社最近的8社有一养鸡场,距离6社最近居民1千米左右。该养鸡场名为永吉县口前镇卓怡康纳家禽养殖场,现有鸡舍13栋,现存栏蛋鸡5万只,2018年已出栏蛋鸡5万只,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为规模化养殖场。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 8月3日,永吉县环保局、永吉县畜牧局、永吉县口前镇政府工作人员开展了现场调查。永吉县口前镇卓怡康纳家禽养殖场环保手续齐全(永环表2003[79]号,永环验[2004]006号)。该养殖场采取干清粪工艺,鸡粪不落地,直接运至有机肥厂做有机肥,建有临时储存用的堆粪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在鸡场内只能闻到轻微异味。经询问该养殖场主、村社干部及部分村民,该养殖场近期对鸡舍遮阳网进行更换时,存在养殖异味扩散现象,平时无明显异味。 永吉县环保局督促该企业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及时处理粪便、尿液,减少异味产生。永吉县畜牧局将免费为养殖户提供消毒液,并指导养殖户及时对圈舍及周边进行消毒消杀灭源,消除周边空气异味。口前镇政府将加强常态化监管,加大养殖废弃物利用指导工作,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 (三)问责情况 无。 主办单位:永吉县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铁成 联系电话:18843236665
协办单位:永吉县环保局 联 系 人:杨帅 联系电话:13353129159
协办单位:永吉县林业局 联 系 人:邱立新 联系电话:13944258005
主办单位: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永吉县协调联络组 2020年12月10日 |
||
上一篇:
永吉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第9批第1031号(*)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报告
下一篇: 关于对扶贫产品认定的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