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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永吉县岔路河镇二甲营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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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永吉县岔路河镇二甲营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已完成,按照《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8〕174号)文件规定,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天。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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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过期采矿权自行废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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