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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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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10月21日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一、资金来源及规模 今年中央、省、市下达我县衔接资金4226万元,20年度结余尚未分配资金6.4万元,总计4232.4万元。目前,已安排至项目3684万元,尚有未落实到具体项目上的财政衔接资金548.4万元。其中包括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3万元,国有贫困林场补助资金138万元,20年度危房改造补助结余资金6.4万元,吉林市拨付中新食品区岔路河镇衔接资金100万元(由于中新食品区没有项目库,需借用我县项目库,衔接资金使用需经我县财政渠道),其余均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 二、衔接资金项目计划 一是计划从尚未落实到项目的548.4万元中,安排138万元用于水木年华亲子营多功能型大棚及营地附属设施建设项目,20万元用于万昌镇沙家村服装加工项目,13万元用于金家满族乡五里河村六社水田排水渠建设项目,8.756901万元用于脱贫基金贷款贴息,28.8万元用于“雨露计划”,市里拨付中新食品区的100万元用于蛤蚂泉子村生猪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项目、头道沟村道路建设项目、头道沟村农家乐项目。剩余239.843099万元另行安排。 二是收回原计划投入的县本级资金222.213449万元,包括脱贫基金贷款贴息8.756901万元、“雨露计划”27.45万元、口前镇四间村、务本村农村道路建设工程186.006548万元,另追加县本级资金132.786551万元,总计355万元,投入永吉县20个省级脱贫村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项目 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0月23日至2021年11月1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永吉县乡村振兴局 永吉县口前镇滨北路379号县政府4楼424室 永吉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64229552 联系人:郜红枫 电子邮箱: yjxfpb@163.com 国家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附件:永吉县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统计表.xls
永吉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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