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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域城市黑臭水体排查结果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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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县域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的通知》(吉建联发〔2022〕7号)文件要求,我县组织相关部门对建成区域内四间河、温德河及巴虎河水体开展了排查和水质检测工作。根据现场排查和水质检测结论,不符合《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黑臭水体的判定标准,排查结果为我县建成区域内无黑臭水体。 现将排查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检测报告 永吉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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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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