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永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
||
|
||
永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关于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永吉县审计局: 收到贵单位审计报告后,永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根据永吉县审计局对永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相关问题,全中心对每项问题逐一进行了认真核查和整改。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推进情况 此次审计发现问题共3个,其中已整改3个,整改中0个,未整改0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购入固定资产未入账。 整改措施:接到反馈后,我中心认真盘查单位固定资产及明细账,已将2021年10月为会议中心购买安装面光灯、染色灯及相关配套产品62台,合计支出97050元,计入本单位固定资产账目,并录入县财政局固定资产系统。 整改情况:现已整改完毕。 责任单位及联系人:永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曹元梓如(二)未按规定取得发票。 整改措施:接到反馈后,我中心立即加强财务凭证审核管理制度,已对2019年12月--2022年6月法律顾问费要回,并重新支付至盛剑律师事务所,合计支付41500元(2019年12月--2021年5月1000元/月,2021年6月--2021年10月1500元/月,2021年11月--2022年6月2000元/月),并已开具合规发票。 整改情况:现已整改完毕。 责任单位及联系人:永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曹元梓如 (三)应缴未缴利息收入620元。 整改措施:接到反馈后,我中心立即将县机关食堂2021年末基本户存款利息620元缴回财政。 整改情况:现已整改完毕。 责任单位及联系人:永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曹元梓如
永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6月24日 |
||
上一篇:
永吉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下一篇: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永吉县调整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