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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永吉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三项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加入时间:2022-12-09 09:15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三项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大气污染防治有待加强。散煤治理严重滞后。长春、白城、通化-等市散煤底数不清,替代措施不实,工作进展严重滞后,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散煤污染问题突出。 

整改目标:持续强化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改善永吉县空气质量为目标,通过完善商品煤管理机制,建立清洁煤炭供应网络,加强煤炭市场监督管理,实现劣质煤全面退出市场,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整改完成情况:

(一)积极谋划储备整县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项目。重点推进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永吉水面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式风电建设项目前期进展工作。目前,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已与我县就风电光伏项目进行洽谈。就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合作协议签订等方面进行交流。 

(二)对煤炭销售企业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排查煤炭销售企业情况,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到每户煤炭经营者确定专人监管,随时掌握辖区煤炭经营企业动态。同时依法加强主体资格审查,检查证照是否合法有效,建立煤炭经营企业台账。依法查处无照经营、企业出租、出借营业执照、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我县现有煤炭实际经营户8户,均做到持证经营,证照合法有效。为确保煤炭质量监管,对4户经营者煤炭产品质量进行抽样检测,共计抽检4批次(五)严格按照《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修订版)》(吉发改环资[2019]677号)文件要求落实节能审查工作,严控新增能耗大户。

(三)重点谋划推进自带消纳负荷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能源绿电项目,鼓励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吉林大黑山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绿电改造项目,降低用电成本,目前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实施项目方案编制,待方案完成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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