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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二项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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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二项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毁林毁草多发频发。吉林省林业、草原资源丰富,但一直以来破坏草原、林地问题多发频发。2017年以来,吉林省查处各类破坏草原违法案件348起,共计破坏草原5.8万亩,其中非法开垦草原面积约4万亩;查处破坏林地案件13464起,破坏林地面积约3万亩。此次督察进驻期间,涉及毁林、毁草的信访案件分别高达626起、149起。 整改目标:对2017年以来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整改完成情况: (一)2020以来,通过开展各类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不断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力度,结合“回头看”排查问题“举一反三”,依托县林长办公室制定的全县森林资源网格化工作,设立网格员网点,加强森林资源日常管护力度。开展专项活动阶段涉林行政案件发生率逐年递减,全县森林资源保护成效稳步提高。 (二)按照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行政案件办理工作要求,已制定“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相关制度。通过制定《永吉县林业局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强化“事前”执法工作调查取证准确性、证据链完整性、真实性,保证案件办理公平公正;制定《永吉县林业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永吉县林业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执法人员办案“事中”合法性、规范性;结合开展各类打击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专项行动,通过“回头看”,进一步确保案件办理“事后”整改到位。 (三)为进一步落实全县“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林业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林业实际,认真落实法治宣传,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普法责任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宪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清明节、“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11.1”反间谍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活动、“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在繁华地段设立宣传台、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发放传单、微信公众平台发送相关信息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林业法律知识,解答人民群众密切关心的涉林问题。期间共发放各类法律宣传单40000张,宣传册20000本,海报60张,条幅45幅,展板30块,其他宣传物品5000份。 (四)近年来随着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逐步完成,各乡镇成立综合执法办公室,原森林公安大队划归公安机关管辖,全县涉林案件办理模式从县林业主管部门统筹委托办理,到现阶段各司其职,原有案件办理模式的改变,必然促使多部门联合执法模式的形成。以县林业局为中心,通过不断探索联合执法,各部门相互配合执法衔接逐步完善。通过涉林刑事行政案件移交和转办,不断规范行刑衔接工作流程,在乡镇综合执法部门委托执法工作完成基础上,做好委托执法工作中的监督、培训、审理工作。各执法部门联动,增强了涉林违法犯罪问题的打击力度,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分子起到强烈震慑作用,使全县涉林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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