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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永吉县闲置土地认定公示

加入时间:2023-02-17 14:00

 

吉林恒涛节能环保有限公司(受让人)于201681日与永吉县自然资源局(出让人)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2202212017B00065。土地坐落于永吉经济开发区园区内,面积21551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 

合同中约定该项目的开工时间为2018731日,经调查核实,该宗地迄今未约定时间建设,符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的认定标准我局2023 217认定该宗地构成闲置土地,并吉林恒涛节能环保有限公司(受让人)下达了《闲置土地认定书》。 

特此公示。 

  

永吉县自然资源局 

202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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