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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2023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2023年三季度增量奖补部分)分配方案

加入时间:2024-01-02 09:23

                                    各乡镇(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根据《推动三季度全省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政策措施》(吉工信办联〔2023〕49号)文件精神,按照《2023年省级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2023年三季度增量奖补部分)分配方案》中的分配依据,特制订此方案。 

一、奖补方向 

依据《推动三季度全省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政策措施》(吉工信办联〔2023〕3号)政策标准,推动企业加足马力扩大生产,2023年三季度产值同比增长超6%、净增量超过5000万元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支持。 

二、资金分配测算 

Y=M1/M0*B 

Y:企业获得专项资金额度 

B:永吉县2023年三季度增量奖补资金(11.75万元) 

M1:符合奖补条件企业的三季度产值净增量 

M0:全县符合奖补条件企业的三季度产值净增量总数 

三、申报过程 

工信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初筛,通过统计局对数据进行核查,确定分配资格。按照本分配方案中资金分配测算方法,提出具体资金分配计划。在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县财政局依照专项资金管理程序,将资金划拨至县工信局,获分配计划的企业向县工信局提交申请,由县工信局将资金划拨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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