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永吉县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
||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提升全县营商环境水平,加快建设高效便利的一流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规范营商环境服务行为,建设高效便利暖心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问题为导向,对标先进、补齐短板,推动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涉及相关领域改革,强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获得感、满意度,确保永吉县营商环境综合评价全省名列前茅。 三、重点任务 (一)营造优质的法治营商环境。 1.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执法。不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快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梳理“两张清单”,做到应进必进。积极开展督导暗访,及时发现反馈问题。积极开展业务培训,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涉企执法,营造公平法治的发展环境。(责任部门:县政务服务局、县市监局、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 2.减轻企业迎检负担。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统筹协调涉企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真正做到“一次性查多项事”。检查过程中采用检查提醒机制,检查特种设备、安全设施、消防设备、生态环境领域等方面涉及有效期的,在到期前进行提醒服务;对检查中发现的设备、设施检验过期等问题实行“首违不罚”。(责任部门:县市监局、县公安局、县生态局、县应急局、消县防大队) 3.着眼招商引资领域违约失信问题。集中清理整治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违约失信问题,着力解决向投资主体做出的政策承诺不兑现、违约毁约、欺商骗商、新官不理旧账等严重侵害企业权益、危害市场公平正义、损害政府形象问题,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责任部门:县商务局、永吉县经济开发区) (二)持续完善营商环境监督员监督管理。 4.推动营商环境监督员专业化、规范化。对营商环境监督员进行相关培训,让营商环境监督员更深入地了解自己的职责、工作纪律、考核和奖惩,规范监督员管理、充分发挥监督员作用,推动我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为企业提供有温度的优质服务。(责任部门:县政务服务局) 5.进一步拓宽营商环境监督渠道。充分调度营商环境监督员积极性,鼓励监督员们积极参与到营商环境的工作中,来展营商环境监督员暗访政务大厅、水所、车管所活动,组织监督员深入企业进行“体验式”迎检,发挥营商环境监督员“眼睛”“探头”“哨兵”的作用。(责任部门:县政务服务局) (三)加快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6.扩大“服务企业直通车”作用。在尝试在我县首创的“服务企业直通车”平台基础上,搭建“服务企业直通车”站点,涵盖涉企政府部门及水、电、气等重点单位,配备专门的站点联络员,织密“服务企业直通车”服务网络,为县域企业提供行政审批、政策咨询、政策宣传等服务。(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县社保局等相关部门) (四)扩大我县营商环境影响力。 7.开展营商环境宣传月活动。从优化市场环境、优化政务环境、优化法治环境等多方面深入宣传营商环境“两条例一细则”和《吉林市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宣传载体,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宣传营商环境等服务企业相关政策和工作成果,充分营造“事事攸关营商形象,人人参与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改革措施复制推广借鉴。 8.全面贯彻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改革措施和创新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积极对标对表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改革措施和具体做法,聚焦市场主体评价和群众感受,采取多种方式,积极与省、市相关业务对口部门对接,更加精准、更好地复制推广。进一步强化创新引领,凝聚发展新动力,提升永吉形象。(责任单位:永吉经济开发区,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政务服务局、县税务局) (六)完善公共服务企业制度。 9.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及具体举措》,坚持简约高效,不增加企业、部门(单位)负担,提高服务意识的原则,以明察暗访、现场满意度测评为评价方法,完善永吉县评价监督公共服务制度,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注重整改成效,力争整改问题不会再次出现,推动评价监督公共服务制度走深走实。(责任单位:永吉经济开发区、口前镇、北大湖镇、万昌镇、双河镇、西阳镇、一拉溪镇、金家乡、黄榆乡、县住建局、国家电网永吉县分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开发区、部门(单位)要在县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履行党政同责,落实“三级书记抓营商环境”工作机制,以“五化”闭环工作法狠抓任务落实。县营商办要充分发挥牵头统筹、规划设计、调度指导、整体推进、监督检查作用,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 (二)加强协调联动。县营商办要主动作为,强化与各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牵头单位要担负起本领域重点任务的协调推进,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对职责范围内任务进行深入研究落实。 (三)加强改革创新。认真贯彻落实省容错纠错、关爱帮扶“两个办法”,对在改革发展中敢闯敢试、敢于担当作为、持续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贡献的干部鼓劲撑腰,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的环境。
永吉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 |
||
上一篇:
永吉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永自然告字〔2023〕02号)
下一篇: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