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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公益岗位资金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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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吉林市促进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吉市农组〔2023〕8号)相关规定落实,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公益岗位工资发放到位。 通过镇村管理考核,确定乡村振兴公益岗位资金1578000元。其中6月份设立乡村振兴公益岗位748个,工资598400元;7月份设立乡村振兴公益岗位794个,工资 588000元;8月份设立乡村振兴公益岗位512个,工资 391600元。 公告期为长期,如有异议,请向永吉县农业农村局反馈。 联系人:高虹漫、张驰 监督电话:12317、0432-64238430
永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2日
复审:李永恒 终审:金海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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