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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2月份申请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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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暂行)>等6项实施细则的通知》(吉人社联〔2024〕78号)文件规定,经过个人申请,经人才服务中心审核,以下人员符合申报条件: 1.欧普特(吉林)印刷包装有限公司1人; 2.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人; 3.永吉县双河镇综合服务中心1人; 4.永吉县岔路河镇中心小学2人; 5.永吉县金家满族乡九年制学校1人; 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吉县支行2人; 7.吉林海王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人; 8.中央储备粮永吉直属库有限公司3人; 9.吉林瑞尔康光学科技有限公司5人; 1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吉县支行1人; 11.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永吉县供电公司9人; 12.吉林槿恒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人; 13.永吉县第二十五中学1人。 以上33人拟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本科生1000元/月,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享受补贴不超过24个月。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 监督电话:0432-64239363。
永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0日
初审:祝榕泽 复审:李永恒 终审:金海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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