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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自然资源局注销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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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永德兴保健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4月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位于中新食品区工业园区起步区地块,出让面积7335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不动产单元号:220221104224GB00021W00000000,不动产权证书号:吉〔2025〕永吉县不动产权第0001329号,四至为东至吉林永德兴保健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至海王路、西至吉林大街、北至正大路。 因该公司未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已构成闲置,且闲置满两年以上,闲置原因为该公司自身造成。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相关规定,经报请永吉县人民政府批准,永吉县自然资源局已于2021年12月23日作出《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永自然收字〔2021〕1号)并送达,鉴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吉林永德兴保健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相关义务。现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予以公告注销,原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吉〔2025〕永吉县不动产权第0001329号)同时废止。
永吉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4日
初审:祝榕泽 复审:李永恒 终审:金海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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