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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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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级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120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和《吉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53号)、《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等规定,共同确定153家单位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已得到县政府批复。现将调整后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列管名单进行公示。
初审:祝榕泽 复审:李永恒 终审:金海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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