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动态调整永吉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 |
||
|
||
永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吉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吉政协调组〔2022〕2号)要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定期组织核定一次并对外公布。 经全县各业务部门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共16项政务服务事项因场地、涉密等原因无法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现将调整后的《永吉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予以公布。
永吉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6年7月6日
初审:祝榕泽 复审:李永恒 终审:金海晶 |
||
| 上一篇:
2026年度永吉县消防救援大队“双随机、一公开”4-7月检查结果公示清单及抽查清单
下一篇: 永吉县财政局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