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初次创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永吉县口前镇家和农机修理部申请,永吉县就业服务局审核,永吉县口前镇家和农机修理部符合申领初次创业补贴条件,补贴金额5000元,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8月3日至7日,共五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432-64229059
永吉县就业服务局
2026年8月3日
初审:祝榕泽 复审:李永恒 终审:金海晶
永吉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