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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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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吉林省住建厅 吉林省水利厅 关于深入开展县城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的通知》(吉环文〔2026〕34号)文件要求,我县组织相关部门对建成区域内四间河、巴虎河、洋草沟河、西阳河等31条水体开展排查和水质监测。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黑臭水体判定标准、现场排查和水质监测结果,最终确认,永吉县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 现将排查结果予以公示。
永吉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7日
初审:祝榕泽 复审:李永恒 终审:金海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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