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税〔2016〕7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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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税〔2016〕7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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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人民银行长白山管委会中心支行: 为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工作,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省残疾人联合会和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税〔2016〕726号).pdf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2016年9月13日
初审:祝榕泽 复审:李永恒 终审:金海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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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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