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永吉县农业农村局致全县农民的一封信 |
||
|
||
全县农民朋友、你们好: 疫情当前,为了不误农时,科学采购农业生产资料,保障你们的合法权益和农资产品使用安全,特提示如下: 一、提早订购春耕所需农资 1、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广大农民朋友要及早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农资经营单位,购买春耕所需农资商品。 2、建议农民朋友与往年购买农资的经营单位进行电话预购,如无法满足品种需求,尽量在辖区内联系购买。 3、不要集中到农资场所购买,参加各类聚集活动,避免病毒感染。 4、如因疫情出入不便,不能及时购买或购买不到所需农资,可联系村委会,由村委会统一组织调配购买农资产品,适时发放到农户家中。 二、购买种子要注意以下事项 1.在合法经营单位购买种子。 不随意购买流动商贩和无证、无照经营者销售的种子。合法的种子经营者具有《营业执照》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证明。 2.购种前了解所购品种。 首先要了解需购种子的特征、特性和裁培技术要点、选购适宜自己所在地区气侯特点、耕作制度及种植方式等的品种。 3.所购种子包装、标识应符合法规要求。 根据《种子法》相关规定,农作物种子应当加工、包装后销售,种子包装袋表面应标注作物种类、品种名称、生产商、净含量、生产年月、警示标志等。不要购买散装种子或包装破损、标识不清的种子。 4.索取购种凭证和品种介绍。 购种时,要向售种者索取注明品种名称、数量、价格的购种凭证和品种介绍、栽培技术等资料,并在播种后,将种子包装袋连同购种凭证、有关资料一起保存。以备发现种子质量有问题时作为索赔的依据。 5.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农民朋友购种后需做发芽试验,如发现所购种子有质量问题要及时与经销商联系,协商不成,要及时到相关部门投诉。
永吉县农业农村局 永吉县农业综合执法队 2020年2月20日 |
||
上一篇:
关于允许部分经营性场所恢复营业的通告
下一篇: 县长朴贞玉督导疫情防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