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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提醒告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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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为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和民生需求,坚决守住疫情防控安全原则底线,在风险可控,安全有序的前提下,根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服务和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吉市监生产字〔2020〕25号),现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醒告知如下: 1、疫情防控期间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要积极响应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出的号召,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食品安全、人员安全、生产安全。 2、疫情防控期间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严格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晨检、午检、洗手消毒等制度,所有进入厂区工作人员入场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场工作,建立员工个人健康档案。 3、做好设备的清洗消毒和安全通风管理工作。 4、做好食品原料的进货查验记录等工作。禁止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原料进货必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来源可溯、合法合规,从而确保食品安全;原料采购记录按照法律法规保存相应时限,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原料坚决不允许使用,尤其对禽肉类食品原料。 5、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生产过程中应做到全面防护。 6、做好厂区、员工宿舍及周边环境的消杀工作,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入场做好消杀处理,建立健全各环节消毒记录。
永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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