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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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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于2020年4月13日9时在永吉县自然资源局对《永吉县城市防洪工程项目涉及永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等相关事项举行听证会。欢迎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代表参加听证会(参加听证人员须为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0年4月6日前向永吉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代表的申请情况,由永吉县自然资源局指定听证会代表。《永吉县城市防洪工程项目涉及永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涉及永吉县口前镇阿拉街村、下达村、双顶子村;永吉经济开发区口前村、迺子街村、前进村、巴虎村、镇东村、镇西村。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代表可由与本次规划修改相关单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代表推选担任:听证会代表应熟悉永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情况,并关注该区域经济发展状况; 2、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亲自参加听证,并对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 3、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机密。听证经办机构不向申请听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代表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公告。 永吉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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