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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软环境监督员、监测点招募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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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软环境监督员和监测点的作用,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按照吉林省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软环境监督员队伍和监测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吉软环境办〔2020〕54号)要求,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软环境监督员和软环境监测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监督员报名条件 1.关心永吉县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企业法人、行业协会商会法人、新闻媒体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基层群众。 2.为人正直、诚实守信、是非分明、遵纪守法。 3.熟悉了解社会管理、经济运行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软环境建设制度要求,愿意和敢于监督,主动提出意见建议。 (二)监测点报名条件 1.企业(个体工商户)无不良诚信记录、生产经营正常。 2.合法经营,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3.能及时参加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组织的各类培训、座谈等活动。 二、工作职责 (一)监督员职责 1.对全县软环境建设相关的各级机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纪律作风、行政执法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2.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关于软环境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 3.收集、反映企业和群众对软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定期提交软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积极参加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监测点职责 1.对涉企检查、收费、处罚情况实时监督监测。对发生在监测点的依法、规范、高效的行政行为给予支持,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反映。 2.对重大投资项目注册、立项、落地全过程实时监测。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审批效率、政策落实、监管执法、税费收缴、纪律作风等情况和问题及时反映。 3.建立监测台账,如实记录监测情况,如实反映软环境真实状况。采用文字记录、音像实录、网络传输等方式向本级软环境办提供监测信息。 三、招募程序 1.申请报名。申请方式采取书面申请自荐形式,申请软环境监督员填写《永吉县软环境监督员申请表》(附件1),申请监测点填写《永吉县软环境监测点申请表》(附件2)。企业(个体工商户)可同时申请软环境监督员和软环境监测点。申请人(单位)请将申请表发送至电子邮箱(yjxrhj@126.com),申请日期截止为8月5日。 2.考察审核。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申请人和申请单位进行审查,通过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审核并接到设立通知后,履行设立手续。 3.聘任管理。监督员聘任后,由省软环境办统一备案,统一核发吉林省软环境监督员(电子)证。监测点有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统一发放软环境监测点牌匾。监督员、监测点聘期均为两年,到期后视具体情况进行续聘。
永吉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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